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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度也是有要求的大连护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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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度也是有要求的大连护栏

发布日期:2016-11-22 00:00 来源:http://www.dllianyu.com 点击:

高度也是有要求的大连护栏




        护栏栏杆的高度一定要求“净高”,要防止因地面材料做法加厚,造成栏杆安全高度实际降低的事故。栏杆的开始计算部位应从栏杆下部可踏部位起计,以确保安全高度。由于栏杆的做法很多,规范不可能对每种情况作出具体规定,并且规范只是规定出最低限度,设计人员和建设者应该考虑得周到些。以下几种情况如不采取措施,经常属于明显“可踏”:实心栏板与阳台反梁的交接处,低位实心栏板与空心栏杆的交接部位,低位水平空心栏杆;上人屋面女儿墙采用挑砖防水。关于阳台,《住宅设计规范》要求“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.05米。中高层、高层住宅的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.1米”。比窗台护栏要求0.9米高些。



        规范编制的初衷是,阳台往往三面临空,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,对栏杆的防护要求应该高些。近年来阳台封闭现象比较普遍,一些工程在设计阶段就按照封闭阳台设计,并认为封闭阳台的栏杆高度可按窗台要求降低。但在施工图审查或工程监理中经常引起争议。质检和监理部门明确认定阳台是阳台,窗户是窗户,指出如果将阳台当窗户,工程图中出现许多不能自圆其说的矛盾,比如面积计算、日照间距、窗地比指标等。一些工程设计虽然按封闭阳台设计,实施时仍然交给住户自行处理,引起事故或纠纷使设计者十分被动。所以应考虑到,封闭阳台并没有改变阳台三面临空,是全家向外眺望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等性质,并且阳台是否封闭应是住户自己的选择,目前封闭的阳台日后敞开的可能性完全存在,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能减少或降低标准,因此封闭阳台的栏杆决不可采用窗台的高度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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